Jason (易風) 信貸行業專欄作家 / 環聯放債人信貸風險管理 榮譽客席講師 作家傳媒報導: 無抵押個人貸款研設上限 掛鈎收入 針對外傭及低入息人士 防過度借貸
近期過度借貸問題備受關注,特別是涉及外傭和低收入人士的無抵押個人貸款。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於網誌稱,正循着對放債人的規管及加強宣傳教育等多方向擬定具體措施,以加大力度處理過度借貸問題,計劃於明年上半年展開諮詢。他透露,初步方向包括研究根據借款人的每月收入作基準,設立無抵押個人貸款的借款上限。
計劃明上半年展開諮詢
許正宇解釋,舉例來說,若借款人的每月收入低於某一水平,放債人可批出的無抵押個人貸款就不能多於該借款人月入若干比例,當局正擬定有關每月收入及借款上限的具體水平。
融資行業從業員協會召集人陳子康表示,現時沒有明文規定借款人的供款佔收入比率(DSR)水平,大型財務公司通常在70%至75%;小型財務公司則沒有慣性規定,有時借款人DSR可達85%至100%。若政府擬訂立標準,估計對於小型財務公司影響較大。
小型財仔生存空間恐受壓
陳子康建議,月入1.5萬元以下借款人DSR可定在不超過50%水平,1.5萬元以上則建議定於約70%。但他指出,持續「加辣」會壓縮小型財務公司的生存空間,希望當局與行業協會多溝通,同時亦期望當局可釐清計算收入的方法,特別是兼職工作。
他又說,全港約有50萬至60萬人無法獲得銀行信貸,擔心在收緊放債人的規管後,部分可能轉向「電話數」或非法渠道借貸,令保護程度更低,希望政府設立限制時考慮當中風險;政府亦應加強監察電話貸款或其他非法渠道放債。
須核對諮詢人同意書真確性
另外,過往有外傭借貸時在未得到僱主同意下,填寫僱主為貸款諮詢人,其後雙雙被收數人滋擾。許正宇預告,當局計劃進一步擬定具體措施,包括研究規定放債人收到貸款諮詢人的書面同意書後,須主動向諮詢人核對同意書的真確性,以加強保障貸款諮詢人。
同時,公司註冊處會研究優化投訴處理流程,並加強與警方溝通及交換情報;亦會研究加強監督放債人處理投訴的制度及程序,以確保投訴獲適當處理。
現時放債人及其收數人只可向法律上被視作欠債的人士追討債項;試圖尋找債務人時,不得騷擾任何人或採取不合法或不當的收數手法。許正宇呼籲,放債人必須嚴格遵照牌照條件經營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過去5年公司註冊處共進行2173次實地巡查,期間向放債人發出535個糾正命令及23封警告信。
推廣教育方面,當局加強向外傭群體和青年及低收入人士群體宣傳教育。當中重點提醒外傭群體,借貸時要事先取得諮詢人同意,方可在貸款申請提供諮詢人的資料。當局會加大力度向外傭僱主提供有關貸款諮詢人角色的資訊,以及投訴違反牌照條件的放債人的渠道。此外,會重點向青年及低收入人士群體宣傳審慎理財,借貸前考慮其必要性及自身還款能力,減少衝動借貸。
另一方面,香港銀行公會、存款公司公會,以及香港持牌放債人公會宣布,個人信貸資料服務已於周日(24日)完成並行模式,並過渡至「信資通」,將繼續與信貸資料服務機構保持緊密聯絡,定期檢視「信資通」營運狀況,確保服務成效。
- 2024/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