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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心靈、靈性和靈修的小說 <<願心靈回復原狀>> 第8章(上後)

植榞樹 作家專欄文章: 有關心靈、靈性和靈修的小說 <<願心靈回復原狀>> 第8章(上後)

植榞樹 作家專欄文章: 有關心靈、靈性和靈修的小說 <<願心靈回復原狀>> 第8章(上後)

                      #6#

              民 對家庭暴力的印象,一向是這樣的------家裡有個思想傳統、大男人主義、做些低微工作,還有不良嗜好(特別是賭博、嫖妓等等)的丈夫;有個思想傳統、性格軟弱服從、沒有什麼教育、沒有工作、相夫教子的傳統妻子,以及數個小孩。雖然這個丈夫動輒便對妻子又罵又打,把妻子當作出氣筒,一無是處;然而因為妻子要靠丈夫生活,不得不看他臉色做人,再加上還有小孩,為了孩子的幸福,為了給他們一個完整的家庭,所以這個可憐的妻子只能默默忍受虐待,即使被丈夫打得鼻青臉腫也不敢反抗------相反的情況?不是妻子被丈夫虐待,而是丈夫被妻子毒打?不是女性為了孩子不敢分手,而是男性為了孩子不想分開?這實在超出 民 的理解,他一時間說不出話來。  

              片刻, 民 回過神來,他說這其實也不能代表什麼。即使現在的女性真的愈來愈暴力,即使妻子打丈夫多於丈夫打妻子,女性暴力所造成的問題始終沒有男性嚴重,例如女性便很少殺人了。 民 以手機上網找尋證據,很快便找到其中一個:在2017年,全世界登記的命案受害者便高達四十六萬四千人,而行凶者以男性占絶大多數,犯下謀殺案凶手的男女比例約是十比一。如果殺人是最邪惡的行為,那男性要比女性邪惡多倍了。

             「沒錯,殺人凶手以男性居多,然而被殺死的受害者也以男性占大部分。」   標 也以手機搜索到的資料說。「例如在2017年全球被謀殺的四十六萬多名死者中,約八萬多名是女性,其餘的都是男性。」

             「這是我們男性自作自受,可以怪誰呢?」 民 說。「如果男性不像女性那樣富攻擊性,那麼喜歡打打殺殺,便不會如此了。所以我不就說男性比女性更壞,更為邪惡了?」

             「在謀殺案中,凶手雖然以男性占絶大多數,然而在某個年齡組別的凶手,卻是女性占大多數的。」

             「什麼年齡的組別?」

             「最可能成為受者的組別,即一歲以下的嬰兒。而殺死這些嬰兒的最常見凶手,不是什麼陌生人,也不是他們的父親,而是他們的親生母親,而且這已不把墮胎計算在內,而是胎兒出生後才被殺的數字。」

              「為什麼?母親不是應該最愛護她自己的孩子嗎?所謂虎毒不食兒,她們怎會下如此毒手?」

                標 說女性相比男性,更常攻擊、更常傷害自己。女性的攻擊傾向多數會隱藏起來,在忍無可忍,不得不發作出來便常會攻擊自己,而因為孩子曾是母親身體的一部份,所以母親常會把怒氣和憤怒發洩在自己的骨肉身上。此外,若一個弱小的男人在外面受了氣,回到家會虐打比自己弱小的妻子發洩,那一個弱小的女人充滿憤怒和不快,要向別人發洩,要報仇的話,同樣會找比自己更弱小的對象-----最為軟弱,完全無力反抗的嬰兒便是最佳人選,其次便是仍未能獨立的小孩。

                  在古希臘神話裡,公主美迪亞(英語:Medea)愛上了英雄傑森(英語:Jason),兩人結婚,生了兩個孩子。不幸地,後來傑森愛上另一位公主,拋棄結髮之妻。美迪亞大受打擊,展開了一連串的復仇行動------美迪亞不單對情敵和丈夫下毒手,就連是她和傑森所生的兩個孩子也不放過,殺得乾乾淨淨。

              香港最叫人嘆息的家庭慘劇,其中一件是發生在1998年10月的「陳健康事件」。40歲的丈夫陳健康,因為在深圳有另一個女人,陳健康的妻子林文芳(41歲)把兩個孩子從十四樓拋下,然後自己也跳樓自殺。當時輿論幾乎一面倒臭罵陳健康這個負心漢,罵他害死妻子和兩個孩子,卻極少有人指責林文芳的不是。事實林文芳所犯的罪,遠遠大於陳健康。妻子殺死一個不忠的丈夫還勉強能說是情有可願(為了復仇),殺死毫無責任的小孩則絶對大錯特錯了,這不是世間最大的邪惡嗎?

            「這可能因為林文芳怕自己死了,沒有人照顧兩個孩子,所以才帶同他們一起上路吧?如果不是完全絶望,我猜她也不會這樣做的。」

            「孩子又不是父母的物品,父母怎能決定孩子的生死?即使真是離婚,林文芳無法再照顧孩子,她也可把孩子交由香港政府,然後由政府安排寄養家庭的。無論大人如何痛苦或絶望,因為這樣殺死小孩也是大錯特錯。」 標 說美迪亞和林文芳這些母親的所為,也顯示女性其實不如一般人所想的那麼抗拒暴力。如果母親比父親更敢於對親生骨肉下毒手,還怎能說女性天性比男性更有愛心,更愛好和平呢?大家其實旗鼓相當罷了。

            「說到殺死小孩,」 標 提出這問題。「便不免提及墮胎這一敏感話題。你猜猜現在全球一年有多少次墮胎發生?」

            「我猜……」 民 想了想,如此回答。「一年大約有數十萬次吧?」

            「這麼少?」

            「這還叫少?」 民 解釋道。「現在科技發達,有這麼多避孕方法,有套戴又有藥吃,只要做好預防措施,應該很少機會意外懷孕了吧?」

           「理論上如此,可惜事實不是。現在全球每年墮胎數目遠超乎你的估計。

           「難道有數百萬次?」

           「是要以千萬次計算。」

           「數千萬次?」 民 吃驚地說。「一年有數千萬次墮胎?」

          「現在全球每年墮胎數字約是四千多萬至五千多萬之間,經常是全球第一大死因,例如在2010年至2014年期間,墮胎次數約是每年五千五百多萬次左右。若視墮胎為謀殺,那女性所殺的人便遠遠多於男性了。」 標 說道。

           「那墮胎並不是全部都是女性的責任的,」 民 同情地說,「隨了被人強姦而懷孕的不幸悲劇外,還可能男女雙方原本就不想要小孩,做足安全措施卻意外懷孕,為免影響以後的生活才墮胎的?或是男人不負責任,不願意照顧兩母子?又可能是媽媽太過貧窮,給不了幸福孩子,所以才拿掉胎兒?其實……這對小孩也未嘗不是最好的決定。所謂感情是無法勉強,愛情如是,親情也一樣。一個女性若想墮胎,即是她也不想生這個小孩出來,你強迫她生下來,她也不會愛這小孩,這對小孩不也是不幸嗎?與其讓這小孩受盡痛苦,那倒不如一早拿掉他好了,長痛不如短痛。」

            「那你認為墮胎應否有限制?例如懷孕超過某個時期便不能進行?」

            「我認為只要一天胎兒還未生下來,仍在母親體內,母親便有權不要這小孩,有權墮胎了。」

            「懷孕九個月也可以?」

            「當然可以,只要未生下來便可以。」

            「胎兒滿九個月已是完全的人類,墮胎等於謀殺這人了,十分殘忍和暴力的哦?」

            「反正無論懷孕多少個月才准墮胎也會有爭議的,那最好是給母親最多的自由了。其實無論生育或墮胎,也是一個女性自己的事,其它人實在是無權干涉的。」 民 說。「好像美國的共和黨,非常喜歡多管閒事,常以宗教理由禁止女性墮胎,硬是要對墮胎設下諸多限制,嚴重侵犯女權,實在可惡至極,人家墮胎關他們什麼事?他們憑什麼禁止一個女性墮胎呢?」

            「我知道你不喜歡小孩,不過想不到你對小孩厭惡到這樣的程度,如此殘忍和暴力。

            「這想法其實現在已很普遍,莫說男性,很多女性也不想有小孩,不想被小孩連累,不想因而影響工作或失去自由,因此她們情願養貓養狗作伴也不想要孩子,就像我妹或妻子那樣。」

            「若她們不小心懷孕,你猜她們也敢墮胎的吧?」

            「有什麼不敢?現在大部份女性已對墮胎看得很輕,不會當什麼大事了。我一個朋友的妹,她好像不足二十歲便已墮了數次胎,今天她一樣生活得開開心心,一點難過或內疚也沒有。事實今天女性已把墮胎視為最基本的人權,你想得到女性的支持,便必須支持她們有墮胎權,好像美國的民主黨那樣,才是尊重女性權益的表現。」

            「那你看到現在女性何其殘忍和暴力了?連殺死最無助、最弱小的生命也視作等閒。」 標 不禁嘆氣,然後才繼續說。「不單是墮胎,今天愈多女性喜歡拳擊、功夫、格鬥等等暴力運動,隨了是為健康、減肥、自衛外,還有一個很少提出的因素:便是發洩暴力,滿足想要打倒對手的欲望。」

            

                   #7#

               美國女性主義作家:瑞妮•丹菲爾(英語:Rene Denfeld,1966年~)的著作超猛新女人:善用侵略性格的女人,積極快樂》(英語: Kill the Body, The Head Will Fall: A Closer Look at Women, Violence, and Aggression Connecting through the space between us 》,1997年出版)探討女性的暴力問題。她在書中提及自己學習拳擊的經歷,說出打拳所感受到的興奮和喜悅。她在書裡提出,希望有朝一天,拳擊比賽能夠不分男女,容許男女雙方在擂台上一決高低。這不是男性以強欺凌弱,欺負女性嗎?她說只要大家是同重量的級別,便是公平的對決,一如男性之間的決戰那樣。她說女性也同樣享受打人的暴力快感,女性也同樣希望在擂台上打敗對手爭取榮耀,得到冠軍,坐上拳王的寶座。無論是拳擊,或是其它運動,女性不一定會輸給男性,男性反而可能才是輸的一方,所以男女選手應該一起較量,讓大家可以公平地分個高下。

              民 覺得這未嘗不無道理的。好比自己的妹妹,她身體健壯,又學過武術,真是和她對打的話, 民 相信妹妹絶對可以打敗自己,她對打鬥的興趣更超過不少男性,中學時便已開始學習武打技巧(她選的英語名字 Aloys 便是尚武的意思)。 民 有時還覺得,比起沈迷電子遊戲,不喜歡運動,愈來愈著重外表,喜歡化妝和美容的什麼新一代陰柔男性,現在新一代的女性好像更為好勇鬥狠,更為陽剛強悍,更為暴力好戰似的,例如以前一些女同事說起參加的什麼拳擊課程,都說得興高采烈,非常興奮,彷彿打人是件有趣好玩的事似的。

               標 便問:這是否表示會有一天,女性比男性更為暴力?比男性做出更多的暴力行為,做出更多不道德、犯法、凶殘無道的罪行?甚至有朝一天監獄的女囚犯會比男囚犯更多?女性被男性更多判以最嚴厲的死刑或終身監禁?聽似絕無可能,其實大有機會。一個人不做壞事,未必是因為這人善良或高尚,也許只是因為她力量不足,不夠勇氣,缺乏機會等等原因,才無法行凶作惡罷了。

            「掌握大權的女統治者便是這樣了。」 標 說。「很多人都有這樣的想法:戰爭絶大部份是由男性發起的,因此若交給女性統治的話,世界便可以和平得多。然而真是如此嗎?2017年一份研究報告卻指出女性統治者不比男性統治者和平,可能反會更為好戰。你看看這份報告的內容。」

              2017年,兩位大學教授,美國「芝加哥大學」(英語:University of Chicago)的奧因德里拉•杜布(英語:Oeindrila Dube)和加拿大的「麥基爾大學」(英語:McGill University)的S•P•哈里(英語:S. P. Harish)發表一份為名女王》(英語: QUEENS )的研究報告,顯示歐洲歷史上的女性統治者卻並非一般人所想的和平厭戰。他們對1480年至1913年間歐洲統治者發動戰爭的頻率進行了研究,發現在193名統治者中,女王發動戰爭的可能性要比國王(男性統治者)高27%。

              這固然不是全都是女王的錯------男性統治者總是將這些女王視為好欺負的軟弱目標,常常發動戰爭侵略女王統治的國家。但這也不能全歸因於人們眼中女性軟弱的形象。研究者發現,女王更有可能開拓新的領土。而已婚女王,不論是否還處於婚姻當中,都比未婚女王或國王更具侵略性。

               為什麼會這樣?兩位教授提出的觀點很有趣,他們認為主要是分工的關係。也就是,女人當上領導後往往傾向於分工明確、各負其責,而男人則常常是什麼都要管,什麼事情都盡量不讓他人分擔。

              以統治國家為例,女王,尤其是已婚女王,比國王更喜歡明確分工,女王掌管外交政策和戰爭方略,這些往往是帶來真金白銀的關鍵,而女王的丈夫則管理內務,如稅收、犯罪、司法問題等。兩位學者在其文章中說,這樣的分工給女王釋放了大量時間和資源,從而使她們可以追求更具侵略性的戰爭方案。相比之下,國王當政時常常不分工,可能只跟一些親近的顧問而不是王后分擔軍事和國務職責。正是這種女王依靠丈夫的方式與國王依靠夫人的方式之間的不對稱性,加強了女王統治的相對力量,促使她們更可能投入戰爭。

              文章指出,在已婚君主中,女王比國王更可能主動攻擊,也就是說,結了婚的女性領導者更為好戰,而如果女王是單身(這項研究中有13位單身女王),相比於國王統治,則她更可能遭受攻擊。也許這是因為單身女王統治的國家在外界看來比較脆弱,因此更容易被攻打。

              即使是在二十世紀的民主國家,仍可看到女性統治者在戰爭上占有一席之地:印度的女總理奧英迪拉•普里雅達希尼•甘地(英語:Indira Priyadarshini Gandhi,1917年~1984年)在1971年的「1971年印巴戰爭」(英語:Indo-Pakistani War of 1971)、以色列的女總理果爾達•梅厄(英語:Golda Meir,原名:Golda Mabovitch,1898年~1978年)在1973年的「贖罪日戰爭」(英語:Yom Kippur War),以及是英國女首相瑪嘉烈•希爾達•戴卓爾(英語:Margaret Hilda Thatcher,原名:Margaret Hilda Roberts,1925年~2013年)在1982年的「福蘭克群島戰爭」(英語:Falklands War),也可看到女性統治者對戰爭並不排斥,必要時也敢於開戰。由這些事實所看見的例子,一個由更多女性掌權的世界可能會更為平等,不過是否會因而更為和平,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8#

             「即使不是女王,」 標 繼續說道。「隨著女性力量大增,愈來多女性擁有不輸給男性的膽量、學問、金錢、機會、社會地位,以及法律給予的權利及保障,女性作惡的能力也愈來愈強,做出連男性也做不出的可怕罪行。」

             「什麼可怕的罪行?」 民 問。

              標 在電腦上顯示一個白人女子的圖片。「這個女子名叫埃琳•帕特里亞•瑪格麗特•派齊(英語:Erin Patria Margaret Pizzey,原名:Erin Patria Margaret Carney,1939年~),是名出生於中國,在中國渡過童年的英國女作家,是家庭暴力避難所的首創者,你聽過她的故事嗎?」

              民 搖搖頭。「我從來沒有聽過這人。」

            「那你必定不知道她被女性主義者恐嚇迫害的事了?」

              民 一臉驚訝。「為什麼?她幫助家庭暴力受傷的女性哦?提倡女權的女性主義者不是應該多謝她嗎?為什麼還要迫害她?」

           「因為她說出了家庭暴力的真相:女性不單是受害者,也是加害者,女性也可極其惡毒恐怖的另一面。」

              派齊的童年飽受戰爭和暴力之苦,她出生時正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全家顛沛流離,而且她的父母,兄妹,也全是暴力的人,令她飽受其害。派齊後來回到英國,加入了女性組織,並在1971年為受家庭暴力傷害的婦女(及子女)建立避難所。像這樣一個女性運動的先鋒人物,可以稱得上是家庭避難所之母的偉大女子,應該會受到女性主義者的稱讚表揚吧?然而卻是幾乎沒有,莫說表揚她的努力了,現在幾乎沒有一個女性主義者,或有關女性主義的介紹會提及派齊這人,為什麼會這樣呢?

              因為派齊恰恰是被女性主義者迫害,因此她後來不再相信現在的女性主義是主張男女平等,並否認自己是女性主義者。

              在派齊和她創立的避難所給她所在的女性組織帶來名望之後,跟她一起工作的幾個女性主義者奪取了派齊的權力,把本來無意仇男的家庭暴力避難所,改造成了宣傳仇男主義的根據地。比如說禁止任何男性,包括是十二歲以下的男孩,也不得進入避難所。帶著兒子避開家庭暴力的母親便不得不做出抉擇,要進避難所,就不能帶兒子,想和兒子一起,便不能進避難所裡。這樣便阻礙了帶著兒子的女性使用避難所的服務。

               當時,根本沒有什麼研究有關暴力的問題,而派齊因自己飽受暴力傷害的童年,令她對這方面的問題非常感興趣,她渴望搞清暴力存在的原因,以及如何避免。當第一批女性進入避難所,派齊就迫不及待開始對受害者進行訪問研究。研究結果卻大為出人意表,因為這不符合女性主義者大力宣傳的「暴力是男性對女性的系統性壓迫」的思想。派齊發現最先進入避難所的一百名女性中,四成是自己沒有暴力傾向,是純粹的受害人,而高達六成的女性本身也是暴力者,她發現來避難所的大多數婦女與丈夫同樣暴力,甚至比丈夫更為暴力。這個結果完全符合派齊童年的經歷,她的父母兄妹全都會使用暴力,不分性別。從這個時候起,派齊希望也能有男性避難所,不論誰受暴力傷害都有地方可去。

             暴力不分男女,女性也會使用暴力傷害別人的事實,完全違反了女性主義的「女性不會使用暴力傷人,只會是暴力的受害者」的漂亮口號,派齊的災難便開始接踵而來了------她遭受女性主義者的批鬥,遭到人身威脅,女性主義組織甚至說要炸死她,派齊出書的發佈會上不得不讓警察陪同,每一個郵件包裹都必須先交給警察檢查,終日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

               為了躲避女性主義者的迫害,派齊不得不從英國逃到美國。在新的地方可以重新開始了吧?可惜情況仍是一樣,她在美國又面對一批新的攻擊。為了躲避迫害,派齊帶著兩個孩子,開始長達十多年的逃亡生涯。逃亡中她繼續研究暴力及從事寫作。

                到了1997年,派齊貧病交加,無家可歸,她只有回到英國。這時環境改變了,治安管理更為嚴密,女性組織的力量也相對弱了,那些女性主義者不能騷擾她或恐嚇要殺死她。也有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需要尋找暴力問題的根本解決辦法,也意識到為了政治立場而歪曲真實並不能解決問題。越來越多的關於暴力的研究結果和派齊的研究結果相同或接近。派齊認為大眾距離瞭解真相還很遠,很少人願意知道真相。派齊說她因為經歷過自己母親的暴力,令她知道女人可以像男人一樣惡毒和不負責任。除了家庭暴力外,就連與性侵犯相關的罪惡也可能一樣。派齊在美國時參預一個避難所的營運工作,以及處理性虐待者和戀童癖者的問題。派齊說她發現女人的戀童癖其實和男人一樣多,而且像往常一樣,有關女性的罪行常不被察覺,被社會大眾視而不見

               到了現在,派齊多年來的努力終於開始有所成果,得到尊重和掌聲,但是她一直沒有得到來自女性主義者的道歉。因為多年來的親身經歷,令派齊對現在男性的處境深表同情,在2013年,派齊加入了一個支持男性權利的組織「男性之聲」(英語:A Voice for Men,創辦於2009年,總部在美國),為受到性別歧視所害的男性發聲。

                不止她的例子,美國的社會學教授穆雷•阿諾•施特勞斯(英語:Murray Arnold  Straus,1926年~2016年)研究家庭暴力已經四十年,他的研究顯示婚姻裡的暴力是男女均有的行為,雙方都可以是施暴者,然而當他把相關研究投稿出版時,常會被抽掉女性施暴的部分。他曾提出申請女性施暴的研究,卻被拒絕提供經費。施特勞斯指出自從 1980 年代女性主義興起後,有關暴力的學術研究界域便如宗教般排斥異己,極力打壓不同聲音,彷彿一旦說出「女性不只是暴力的受害者,她們也會是利用暴力的加害者」便罪大惡極,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可想而知在這樣的環境下,為禁止不同聲音出現,女性主義者到處散播謠言,中傷施特勞斯,例如指他犯下性騷擾、家庭暴力、性侵害等等行為。與遭受女性主義者迫害的派齊一樣,施特勞斯表示沒有實證研究支持的話,任何解決方案都只是空談,對於任何研究結果,也不應扭曲或迎合某種意識形態,這對解決問毫無幫助。

              根據多年研究所得,施特勞斯認為家庭裡的暴力行為主要原因不是什麼父權制度所致,而是一個人在兒童時受到虐待所致。有暴力行為或會虐待子女的父母,他們的子女長大後多會步父母後塵,以相同方式面對衝突,針對這方面著手,才是解決暴力問題的方案與防治策略。

 

                   #9#

             「竟然會有這樣的事……」 民 喃喃自語道。「我還以為支持男女平等、爭取女性權利、提高女性地位的女性主義者都是善良好人,完全想不到她們會如此可怕,會對同性做出如此恐怖的事……」

            「因為現在西方社會的女性主義早已變質了,」 標 說。「自十八世紀西方社會的女性主義者開始爭取女權以來,到了二十世紀末期,即1980年代左右,她們的目標可說是已全部達成:投票、教育、工作、愛情和婚姻的自由、打扮衣著的自由、財政獨立的自由(例如可開設自己的銀行戶口),及至參預政治和企業管理等等,無一不已爭取成功,西方的女性運動早已可以結束,完成它在歷史上的任務,可惜並沒有。她們仍然說社會歧視女性,要繼續爭取女性權利,要繼續與可惡的父權社會開戰,令西方的女性主義愈走愈極端,變得荒謬偏激,例如提出什麼『男性說教』(英語:Mansplaining)或『男性開腿』(英語:Manspreading),甚至說男人蓄鬍鬚代表侵略性,是反對女性主義,是父權思想對女性的壓迫和歧視,便純是胡說八道了。這些極端偏激思想在踏入21世紀後更為強烈,好比在2010年代,西方女性主義者其中兩個在網絡十分熱門的口號是『男人是垃圾』(英語:Men are trash)和『殺光男人』(英語:Kill All Men)!這些口號對消滅性別歧視或提昇女權毫無幫助,只會激發更多對男性的仇恨,挑起兩性的對立,可見當今西方的女性主義者是何其暴力野蠻,毫不理性,她們對男性已如此,那對站在男性那面,替男性說好話的同性自然更不會手下留情了。」

            「真是可怕。」

            「這其實並不稀奇,因為女性的最大敵人便是其它女性。男性和女性有所衝突時,盡量不想被人說欺負女性,因此多會禮讓或放水,而女性便沒有這樣的顧慮,何其惡毒的手段也做得出來。而且女性天性是較小器、妒忌心重,無法像男性那樣面對競爭對手也保持風度或禮貌,小小爭執便會成為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

             「以前也許是這樣,」 民 說。「過去女性沒有機會接受教育, 因此無知愚蠢,再加上她們只能做賢妻良母,在家照顧孩子和做家務,三步不出家門,自然目光如豆,終日為無聊小事吵架爭執,好像婆媳糾紛那樣。今天女性已能接受教育,婚後也可以繼續出外工作,能做職業女性,應該不會再像以前女性那樣小器和愚蠢吧?」

               標 問 民 有無看過美國女作家:湯諾拉•瑪麗•文森(英語:Norah Mary Vincent,1968年~2022年)所寫的自製男人》(英語 Self-Made Man : One Woman's Year Disguised as a Man 》,2006年出版)一書。

               民 說沒有。

               標 便介紹這書的內容:文森的自製男人》是記錄了她假扮男人,以男人身份生活了十八個月的經過,文森女扮男裝後,曾加入純男性的保齡球俱樂部、全男性的治療小組、脫衣舞俱樂部,以男性身份與女性約會,並拜訪在修道院里的僧侶們。

               因為文森是名女同性戀者,對男性世界不太熟悉,她一直相信女性主義所說:今天西方世界在父權制度統治下,男性是可惡的壓迫者,占盡好處,而女性是可憐的受害者,飽受壓迫。直至她以男性身份生活過,才知道男性也是父權制度下的受害者,女性也和男性一樣,也積極主動把男性侷限在固定角色裡(要有男子氣概、要剛陽強壯、要照顧女性、要事業有成、要有錢有地位),這對男性一點也不公平,更不進步,然而女性很難接受這個事實----如果現在社會是父權制度,而父權制度是邪惡的話,那女性也是邪惡的幫凶,有份維持這個邪惡的制度。

              此書還提及一個很有意思的發現:文森過去一直以為男性的競爭世界是殘酷的,但在全男班的保齡球會經歷,卻令她刮目相看。

              文森的保齡球技術很差,一度以為自己被其他男人恥笑或不屑。但意外地,其他男人都很悉心教導她如何投擲保齡球、如何令技術更進一步。即使比賽輸了要付錢,其它男人也十分願意幫助他人進步,享受與實力相當的對手砌磋較量。她發現是因為這班男人不喜歡欺負弱者,沒興趣勝過一個與自己實力懸殊的對手,他們會覺得勝之不武。

               更令文森驚訝的是,這群男人很熱情地歡迎新人:大大力的握手和擁抱,沒有多問便讓她加入參與。即使她球技不佳,仍很接納。這種男性情誼與文森以往在女子組作賽的經歷很不同:過往文森和其它女生打球時,其它女運動員從來沒有人幫過她,更從來沒有人教過她什麼絶招。

               因此文森在自製男人》一書這樣描寫女性對待競爭對手的心理:女人只顧自己。你自己成功,這還不夠爽,你要看到你的姊姊妹妹統統失敗,這才是大極樂。

               民 想起過往家裡的婆媳糾紛,以及是他表妹被同學欺凌的事。也想起大愛道比丘尼經》所說,有關女性缺點的第五十三個態度「女人憎恨他人勝過自己,不但妒忌還希望他早死一點」。難道女性真是這麼小器、妒忌心重、心胸狹窄?因為這是刻印在女性基因裡面的本性?因此即使受過教育,也是無法改變的?

            「就連小小年紀的女孩子,也可以很邪惡,」 標 繼續說道。「這在小說、電視劇集或電影裡,都有不少例子,有些你也許已看過了。」

              日本電視劇女王的教室》(日語:女王の教室2005年於日本電視播放)的編劇:遊川和彥(1955年~)是個男性,所以你可說這是由男性創造出來的電視劇故事。

              在女王的教室   特別篇 前篇~墮天使》(日語:女王の教室 エピソード1〜堕天使》,2006年3月於日本電視播放)裡,女主角阿久津真矢(演員:天海祐希,原名:中野祐里,1967年~),本來是個和善溫柔的教師,在首次擔任小學六年級的班主任時,她便被班裡的一個女生陷害而失去教職。這個女生本來十分喜歡真矢,很聽她的話,不過因為真矢說對待同學要一視同仁,不能有所偏袒,這個女生對真矢便由愛變恨,甚至不惜虐待自己去陷害真矢,一個小小年紀的女學生便已如此攻於心計去陷害另一個女性,非常可怕,卻是非常寫實的描述。

             丹麥導演:湯瑪斯•提柏格(丹麥語:Thomas Vinterberg,1969年~)的電影誣網》(丹麥語 Jagten 》,2012年上映)也有類以的主題。這電影是說一個在幼稚園當校工的男人被小女孩誣陷而整個人生被毀的故事:一個五歲的女孩,因為她得不到這校工的關注,便撒謊說看到校工的性器官,結果人人都深信這個校工真的對小女孩進行性侵犯,視他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眾叛親離,即使最後小女孩承認自己說謊,也無法彌補這校工的人生。北歐對女性和兒童保護有加,法律、媒體、民眾、以至整個社會,都傾向相信一個小女孩的話,有了這些條件,一個小孩便有能把大人毀滅的力量,一句無心之話也可釀成大禍。若小孩是存心害人,特別若是小女孩的話,就連大人也不是她的敵手。

             「電視和電影的劇情總是誇張失實的,我不信小學、幼稚園的孩子會如此壞。」  民 不同意現實會有這樣的事。

            「在過去也許如此,然而現在不同了。」 標 說:「現在資訊發達,小孩極其容易便可接觸無數非法犯罪的行為,要模仿何其容易?再加上很多家長本身也其身不正,不曉管教子女,甚至放任不管,小孩又怎會有良好的言行舉止?如果你有小孩便會知道這事:一個人墮落遠比發奮向上容易,學好要長年累月,要花一番苦功,學壞便可說是毫無難度,說變便變了。」

             「話雖如此,莫說是幼稚園的兒童,就算是讀小學的小孩,始終年紀輕輕,最多只會欺負同學,和同學打架,或偷同學的東西罷了,不會做出什麼驚天動地的壞事吧。」

            「那殺人算是很嚴重的壞事吧?」

            「當然是,你不是說小學生會殺人吧?」

            「『文革』時便有小學生把老師活生生打死,你想聽嗎?」

            「不要再說『文革』的事了,說回我們這個正常的時代吧。」

            「OK,我便說發生在當今,我們這個正常時代的小學生殺人案件給你聽聽吧。」

            「你說電視劇和電影吧?現在電視劇和電影的劇情都是很瘋狂荒謬的,一點也不真實。」

            「沒有騙你,不是電視劇集或電影,而是千真萬確的罪案,發生在我們這個和平盛世的時代,殺人的凶手,便是就讀小學的女生。」

 

                    #10#

               標 便先對 民 說起一宗發生在日本的可怕謀殺案。

               2004年6月1日下午,日本長崎縣的「佐世保」市的一位11歲的小學女生,便用美工刀殺死班裡一個12歲的女同學。原因據說是因為有人在網絡說另一人的壞話,批評某人的新髮型不好看,肥胖等等,導致有人心懷怨恨,引發殺機。

               事發當天中午,嫌犯邀請被害者到課室,讓被害者坐在椅子上。嫌犯拉起窗簾,從被害者背後伸手遮住雙眼,再用美工刀割傷被害者的頸部。行凶後,嫌犯還用腳踢被害者,以確認她的死活。事發後,一些還抱著古舊的性別思想,已有一把年紀的官員發表極其落伍的言論,一個日本官員,井上喜一(1932年~2010年)針對這次殺人事件說了句:「活潑的女性變多了吧。」另一個日本官員,谷垣禎一(1945年~)更說:「無法爭辯的是在我小時候、放火是女性會犯的罪。當然男性也會犯罪、使用美工刀來殺人是有原則的男性犯罪。」這些充滿性別偏見、不拾當的言論招來社會批抨,井上喜一因而要撤回之前的發言。

               民 聽完後,睜大開眼問道。「真是有這樣的事?

             「這宗案件被稱為『佐世保小學生殺人事件』,你可以自己上網搜查的,現在這案件的女犯人和女死者的名字都已被人公佈出來。不止日本,在中國大陸也有一宗類似的案件。」

                2012年4月10日,中國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南丹縣」一位姓覃的未滿13歲的小學六年級女生,便因為妒忌班裡一個姓周的女同學長得比自己漂亮,比自己受歡迎,因而把周同學約到家裡痛下毒手。覃先用板凳把漂亮的周打暈,然後再以菜刀、剪刀等把她殺死,覃殺完人後還把周的屍體肢解,手段極其殘忍。事後覃卻因行凶時未滿十四歲,只被罰賠償金錢,不需追究刑事責任,此案引來社會極大爭議。有人指出當今小孩和青少年已不再是昔日的天真無邪,很多少年犯在利用法律保護未成年人士的漏洞去作惡犯罪,他們不是無心之失,而是明知故犯,有心去做壞事的。

              民 聽到目登口呆,標再舉出更多例子。

           「其實早在1968年的英國,已有個名叫瑪利•羅拉•貝爾(英語:Mary Flora Bell,1957年~)的十一歲女孩,因為殺死了兩名只有四歲和三歲大的男孩,因而被重判無期徒刑(這個貝爾最後在1980年提早釋放)。2016年3月也有新聞報導,在美國最北面的阿拉斯加州』(英語:State of Alaska),在一間叫『冬青特許學校』(英語:Winterberry Charter School) 的學校裡,有三名小學一年級(大約六歲左右)的女生計劃殺死一名同班的女同學,原因只是她們之間吵過架,看這女同學不爽。三名女生計劃的謀殺方法是想用一種叫『矽膠』(英語:Silica gel)的乾燥劑,把它放入午餐裡,給那名女同學吞下肚子,以為這樣可令她死去,幸好這計劃最後被其它同學發現,向老師報告,才沒有發生不幸事故。」 標 說。「所以不要以為小孩子,特別是女孩便純良可愛,如同白紙一樣天真無邪。十一歲的女孩,甚至小至只有六歲左右的小學一年級女孩,不單會有殺人的念頭,甚至已敢於動手了。」

              民 感到難以置信。自己身為一個四十多歲的大男人,連劏一條魚的勇氣也沒有,也覺得殘忍而難以下手。十一歲的女孩可以因為微不足道的芝麻小事而親手殺死班裡的同學?可以殺死三歲的小孩?六歲左右的小學一年級女孩已計劃殺人了?

              這實在太病態、太恐怖了。

            「這些人也是有精神問題,有精神病的吧?」 民 忍不住問道。「正常人那會做出這樣的事?」

           「精神病人固然可能會做這些事,然而所謂的正常人也一樣的。因為暴力好殺是我們與生俱來的本性,小孩子已是這樣。」

             標 說有心理學家研究過兒童暴力行為,發覺兩歲的小孩是最為暴力的,他們最常打人,對其它人(特別是兄弟姊妹)拳打腳踢(不是在玩,而是真打),如果不是因為他們的氣力尚小,這些暴力行為足以做成嚴重的傷害。現在社會大部份人都深信人性本善,相信嬰兒以至小孩也是天性善良,或者至少是張白紙,沒有任何邪惡之念,他們是在長大後才學壞,然而事實顯示的情況剛好相反:人性天生便有邪惡的成分,嬰兒和小孩也不例外,例如六個月大的嬰兒就已經有明顯的欺騙行為,會假哭或假笑來欺騙成人。人是必須要經過後天學習,才曉約束自己,行善做好。

              相信人天生便有原罪的奧古斯丁在上帝之城》的第十四卷中,用了大量的篇幅描述人類自亞當以來的墮落。這些墮落包括:恐懼、貪婪、訴訟、戰爭、背叛、發怒、仇恨、欺騙、阿諛、偽善、盜竊、搶劫、傲慢、妒忌、謀殺、弑親、殘忍、狂暴、邪惡、奢侈、卑鄙、姦淫、私通、亂倫,以及數不清的骯髒及不自然的兩性性行為等等,這些罪惡是與生俱來的,因為人的始祖亞當背叛了,背叛產生的罪惡之血在每個亞當子孫體內流動,不單成人,連小孩也無異。因此奧古斯丁便說出了這番今天的人極難接受的話:「嬰孩那虛弱無力的四肢是純潔的,雖然他們的心靈不是。」

              如果連嬰兒也是這麼壞,有一定年紀的孩子更不用說,包括是小小年紀的女孩子。美國作家瑞秋•西蒙(英語:Rachel Simmons,1974年~)的怪女孩出列:揭開女孩間的隱性攻擊文化》(英語: Odd Girl Out : The Hidden Culture of Aggression in Girls 》,2002年出版),是本探討約十至十四歲的女孩之間的欺凌、攻擊和侵略性的著作。此書會令大人很不舒服,因為它揭開了那些在學校裡暗地欺凌其它女孩,外表卻可愛、溫柔、乖巧的女欺凌者的另一面。這些女欺凌者(有些甚至只有六歲!)小小年紀便已充滿機心、計謀、狡滑、惡毒、很會迷惑或操縱別人,莫說被欺凌的女孩難以面對,連大人也難以處理。再加上女孩較早熟,一般都很曉得討好老師,裝作一副人畜無害的樣子,因此比起男孩之間的欺凌,女孩之間的欺凌更難被發現,更難解決,所造成的傷害也因而更大。

              這書作者說我們必須要正視女性的憤怒和攻擊性,不要再以為女性是溫柔善良,沒有想攻擊或傷害別人的念頭或行為。更重要的,是要教曉女性如何處理人際關係(特別是同性之間)的衝突,而不是做一隻把頭埋在泥土裡的鴕鳥,以為看不到問題,問題便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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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12 2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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