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榞樹 作家專欄文章: 有關心靈、靈性和靈修的小說 <<願心靈回復原狀>> 第4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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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舉了一則例子:1984年4月19日, 美國紐約市的「聖約翰大教堂」(英語:Cathedral of St. John the Divine)展出了一尊由英國女藝術家愛德薇娜•桑迪斯(英語:Edwina Sandys,1938年~)創作的女性青銅塑像,代表被釘十字架的基督,被稱為「女基督」(英語:Christa),由於受到抗議,該塑像在十一天後便被移走了。
三十多年後的2016年,這「女基督」像又在該教堂展出,盡管時移世易,仍然招來抗議批評的聲音。「這可看到這個宗教對女性的歧視是多麼根深柢固,而且何其僵化,不過是把基督的性別由男性改變為女性罷了,卻連這也不接受。」 民 說。
「但是『基督宗教』裡的耶穌•基督的確是男性哦!所有的記載也這樣說,甚至還有傳說他的『聖包皮』(英語:Holy Prepuce / Holy Foreskin)等遺物仍留存至今的呢!」
「什麼是『聖包皮』?」
「不就是耶穌的包皮了。你記得猶太人有替他們民族的男孩進行割禮的習俗吧?耶穌既然是猶太人,又是男性,有副男性的身體,他自然便有包皮,會被進行割禮,而耶穌並不是普通人,因此他的包皮也能夠歷久不腐,留存至今。」
民 說非常無聊,即使耶穌的包皮真是沒有腐朽,留存至今,對人類又有什麼意思?這樣的東西有什麼價值可言?「如果這樣的東西也如此重視,那有沒有耶穌留下的什麼『聖頭髮』、『聖指甲』等等身體部份?」
「這些便沒有什麼人提過,但是不少歐洲教堂也曾宣稱擁有耶穌生前割下的包皮,還宣稱它擁有神奇的力量呢!教會之所以如此重視耶穌留下來的遺物,是因為他的遺物能夠證明耶穌既是完全的神,也有一副人類的身體,是完全的人,不是什麼幻影,符合『道成肉身』、『三位一體』的教條。若耶穌有包皮留下,也可證明他有一副男性的身體,是個貨真價實的男人。不單耶穌是男性,耶穌也稱上帝為『天父/父親』(英語:Father),所以上帝也是男性形象的神,不是女性、中性、雙性或無性別,耶穌稱乎『聖靈』也是用男性的『他』(英語:He),而不是用女性的『她』(英語:She)。不單上帝、耶穌、聖靈是男性,就連天使也是男性,因為《聖經》也是用男性的『他』(英語:He)稱乎天使。我們可以不相信這些傳統宗教說神是男性,卻不能為迎合今天的道德觀而篡改這些教條,或強迫這些傳統宗教背棄它們的宗皆。『基督宗教』最重要的其中一個核心觀念便是男女之間必須要有清楚的區別,萬萬不可混淆。如果連男女的衣著也不可混亂,還怎能把神的性別攪錯?若把耶穌和上帝由本是男性的神變為女性、中性、雙性或無性別,那『基督宗教』的基石會如西洋骨牌一樣倒下,整個宗教會因而崩潰滅亡了。」
「 滅亡了還好,反正這樣的宗教只會阻礙社會的進步,不要也罷。」 民 毫不在乎地說。「正如周華山所說,『基督宗教』這宗教裡的上帝是高高在上、支配一切的超然男性形象,這位全能全知的絶對唯一之神拒絶差異、拆斥異己,把世界一分為二,自我襲斷一切正面價值(好、善、美、靈),然後把一切負面價值(壞、惡、醜、慾)投射在異己裡,貶斥為邪惡的異端/撒但。充斥男性和白人的霸權思想,輕視非男性和非白人的人類。黑人、女性、變性人等等被視為不夠好、有問題,比不上白人和男性優秀。這樣的神和宗教専制獨裁、唯我獨尊、自以為是、充滿偏見、毫不包容、極不公平,根本便不應再存在。如果我是這世界的統治者,我會要求所有宗教,特別是『天主教』,必須廢除所有重男輕女,歧視女性的不平等教條,例如必須要容許女性可以擔任宗教裡的任何職位,必須要承認女性和男性一樣神聖和重要,完全平等。那個宗教不服從,便被列為非法組織,永遠禁止,不能存在。」
「 這沒有什麼傳統宗教或思想可以留下來了,看不出 Nides 你這傢伙也是個專制獨裁、唯我獨尊、自以為是、充滿偏見、毫不包容、極不公平的獨裁者哦?」 標 笑道。
「也許是吧,然而我也只是想世界變得更好罷了。」 民 理直氣壯地說。「今天很多女性仍然因為宗教或不合理的傳統而飽受壓迫,如果有人能消滅這些歧視女性的思想或傳統,令女性得到自由和解放,就好像一個人用暴力推翻了一個殘暴的皇帝,令被壓迫的人得以解放,獲得自由,那個人即使做得有點過份或激進,他是個好人吧?他所做的也是好事吧?」
「我便不認為如此,因為好心也會釀成壞事,甚至製造出更大的邪惡,所謂通往地獄的路往往是鋪滿善意的。好比……」 標 想了想,然後問道。「好比現在不少美國人也說過去的黑奴制度嚴重傷害黑人,因此當今的美國白人應對黑人作出賠償。如果有女性主義者有樣學樣,說因為過去數千年來的『父權制度/父權社會』(英語:Patriarchy)傷害女性,因此當今男性也應該要繳交一大筆罰金,作為對女性的賠償,你贊成嗎?」
「當然贊成!女性的確因為父權制度而受到很大傷害,我們男性作出補償也很理所當然的。」 民 停了一會,說。「好像我媽,便是這制度下的受害者,加上我妹是個女性主義者,我從她那裡知道我們這個父權社會如何壓迫女性,如何可惡邪惡,令我對父權制度深恨痛絶,特別是歧視女性的傳統和宗教。」
民 說若不是父權制度的關係,女性在婚後便不會成為丈夫的附屬品,不必要搬去丈夫家住,更不必受婆婆的氣,出現婆媳糾紛的悲劇了。現在中國雲南的少數民族「摩梭人」,便沒有什麼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的父權婚姻制度,他們繁殖下一代的方式是採用「走婚」。女性不會與丈夫同住,她們一生也與自己的外婆、外舅公、外姨婆、舅父、阿姨、母親、親兄弟姊妹(同一母親所生)、自己的子女、以及姨甥、姨甥女等人同住。因此「摩梭人」的女性極有尊嚴和地位,更過著充實和喜悅的生活,與父權社會飽受欺壓和歧視的可憐女性完全不同。
「我也聽過『摩梭人』這民族,然而若你生在這種社會的話,便不能與父親一起生活了,你會否捨不得?」
「沒所謂,反正小時我爸忙於工作,很少見到他,與他很生疏,甚至是討厭他,是不是和他同住也關係不大。」 民 嘆氣道。「人類社會最初便是過著類似『摩梭人』這些社會模式的生活,後來卻被我們男性推翻,建立了今天的父權制度,令女性受到不知多少傷害,我們男性實在罪大惡極,要作出賠償也很合理,好像現在美國的黑人便要求白人為過去的黑奴制度作出賠償那樣。」
「但是美國的黑奴制度已廢除多年了哦?當年有份奴役黑人的白人也已全部死去,要今天與奴隸制度毫無關係的白人賠償不是很荒謬嗎?同一道理,即使過去父權制度壓迫女性,也與今天的男性無關吧?還要我們賠償的話,不是什麼無辜嗎?正如你說,因為亞當和夏娃犯罪,令他們的後代即使什麼也沒有做過,也天生便帶有原罪是很不公平,很不合理的事。」
「這很不同,」 民 搖搖頭。「偷吃禁果只是故事,比喻人類違犯神而受到懲罰,並不是真實歷史。然而歷史清楚說明,早期人類是以女性為主的『母權制度/母系社會』(英語:Matriarchy),當時的社會十分和平,人類與自然和諧共處,人人平等,沒有壓迫和歧視,一如『摩梭人』那樣的天堂。後來男性叛亂奪權,母系社會才被推翻,成為現在我們的父權社會,一個充滿暴力、戰爭、壓迫、歧視和污染的大男人社會,我們男性的確是欠了女性的。」
標 問 民 從何得知這樣的事, 民 說出來源後, 標 恍然大悟地點點頭,記在手機的備忘錄上。然後說:「當你所說的是事實,現在這時代已不再如此,什麼女性被男性壓迫、欺負等等事情已很少再發生了。」
「怎會沒有?現在父權制度仍然存在,我們男性仍然佔盡父權制度所帶來的好處,而女性仍然受到壓迫和歧視。」
「在印度、中東或非洲的發展中地區,說女性受到歧視或壓迫還有理由。然而在今天21世紀,2010年後的西方社會,乃至亞洲的香港、台灣等等發達地區,女性的機會和權利已和男性無異,無論是接受教育或上班工作、戀愛自由或婚姻自由、頭髮長短或穿裙穿褲、甚至是成為首領領袖等等,她們什麼也可以做了,對女性實在再沒有什麼歧視可言,父權制度已是名存實亡,不是嗎?」 標 提出他的疑問。
「當然不是,父權制度仍然統治著我們,男女距離平等尚遠。」 民 再次搖頭。「如果男女地位真是平等的話,便不會再有雙重標準,不會再有男性可以做、女性不能做的事情,也不會同一件事情,男性做便沒有什麼所謂,女性做便受到批評或責罵,充滿歧視了。」
「香港還有那些歧視女性的例子?說來聽聽吧。」
「這有太多了,」 民 立即說道。「例如香港的『天主教』不是仍禁止女性擔任神父一職嗎?」
「除了宗教的職位安排外,還有什麼呢?」
「同工不同酬:同一份工作,同一個職位,女性的薪金永遠都比男性為少。」
「其實男女之間同工不同酬問題很難說是歧視,這主要是因為男女所創造的價值有很大差異所致。很多行業固然是男性薪酬比女性高,然而也有相反的情況出現……..因為這問題頗複雜,我們在後幾課再探討吧。」
「還有一種最明顯的歧視,便是我們對男女身體抱有完全不同的標準。」 民 說了這個近來愈受女性關注的例子。「在現在的香港,男性在公眾場所不穿衣服,赤膊上身被視為普通正常,沒有什麼問題;若是女性在公眾場所學男性那樣赤膊上身,露出乳房或乳頭便是淫亂、有傷風化、甚至是變態不正常,這不就是對女性的歧視嗎?因此現在西方國家已有很多人抗議這種不公平,要求立法保障女性也有與男性相同的權利了。」
「哦,你指現在西方社會那個什麼『解放乳頭』(英語:Free the nipple)的運動嗎?」
「解放乳頭」這運動是一個追求性別平等的社會運動,約於2012至2014年期間在西方社會出現。支持者認為我們的社會對男女的胸部及乳頭存在雙重標準,我們容許男性在公眾場所和各種媒體(書籍、雜誌、報紙、電視、電影、網絡等等)裸露他們的上半身,卻不容許女性做出相同行為。為打破社會大眾對女性的歧視,這運動便要爭取女性也要有與男性一樣的自由,也有在公眾場所赤膊上半身,不戴胸圍(胸罩),坦蕩露出乳頭的權利,因為女人這樣做是完全正常的,一如男人一樣。
「是的,你支持這運動嗎?」
「當然不支持,」 標 笑著搖頭。「在現代化的社會,除了餵飼母乳或只容許成年人進入的天體海灘外,我不支持女性在一般公眾場所這樣做。」
「為什麼?你反對男女平等?」 民 聽到 標 這樣回答,有點驚訝。
「這樣說吧,因為男女有別,有些事不適合男性做,有些事則不適合女性做,正如若男性不應戴胸圍,女性則不應赤膊上身。男女之間有很大的差異,有些方面尚可以同樣看待,有些方面卻不行,因此設立不同的標準和限制是有必要,這不是歧視,只是令社會維持一定的秩序罷了。」 標 回答道。
「這還不是歧視?」 民 不同意。「同一件事,男做便可以,女做便不行,便是性別歧視了。等於同一件事若白人能做,黑人不能做,便是種族歧視那樣。」
「如果有部充滿暴力、色情和變態情節的成人電影在戲院上映,只限年滿十八歲的成人才能入戲院觀賞,這是否歧視未夠十八歲的未成年人士?是否年齡歧視?」 標 問道。
「這倒不算,只是怕未成年人士心智未成熟,不想他們受到不良影響。」 民 回答說。
「不算?同樣是去戲院看電影,成年人有權去做,未成年人便不准,這還不是年齡歧視?」
「這因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心智發育不一樣,成年人能接受到的內容,未成年人未必能接受,可能會對他們造成心理創傷或其它不良影響,因此法律才禁止他們觀看這些電影。」
「這你也同意了吧?同一件事,某些人能做或有權去做,不表示所有人也是如此;某人做了某事,能從中獲益或沒有出什麼問題,不代表其它人都一樣,不代表其它人也可以做。因為大家的條件和情況都不同,因此所有社會都會訂下針對不同人的規則或限制,不同年齡如是,不同性別更是。」
「不過這很不同,大家也是成年人,大腦發育己經成熟,便應該有相同的權利去做同樣的事。難道成年男性才可以入戲院看成人電影,成年女性便不准了嗎?」
「所以這便看是什麼事情啦!去戲院看電影,會以年齡為標準,性別則沒有什麼關係,但是與身體有關的,例如去更衣屋或廁所,便會以性別為最重要的準則,你去這些地方首先是看你是什麼性別,因此十歲男孩和四十歲的男人會去同一間更衣室,八歲女孩與七十歲老婦會去同一間洗手間,而不是根據他們的年齡而劃分。現在很多人都主張男女平等,大家要有完全相同的權利或機會,若男性可以在公眾場所赤膊上身時,便說女性也應能如此,忽略了性別的差異,結果反而攪出更多問題。」 標 說。
「這又有什麼問題呢?女性應該有表達自己身體的自由哦!」 民 說不明白。「如果一個女性想學男性那樣赤膊上身,她純粹是做自己喜歡的事,既沒有傷害其它人,又不是強迫其它人也跟著做,為何不可?為何要禁止?每個女性也應該對她自己的身體擁有絶對的自主權,喜歡如何打扮,喜歡穿多穿少,也是她自己的事,實在不容外人干涉的。」
好比2018年5月的美國便有件這樣的事------在一間叫「康奈爾大學」(英語:Cornell University)的學校,一個來自韓國(南韓)的女學生利蒂希亞•蔡(英語:Letitia Chai) ,當她在這月二日準備畢業論文陳述綵排時,一個女教授看到利蒂希亞•蔡所穿的牛仔短褲,質疑她的衣着有問題,說這會令男同學分心。利蒂希亞•蔡聽到教授批評她的打扮相當詫異,充滿憤怒。當時有不少同學支持她,但亦有男同學支持女教授,認為衣著應要莊重,利蒂希亞•蔡心有不甘,對著同學說:「我在道德上有冒犯你嗎?」最後她流著淚離開班房。
到了五日正式發表畢業論文的日子,利蒂希亞•蔡不單沒有穿得較為莊重,反而一面演說,一面把身上衣物逐一脫去,最後只剩胸圍和內褲!以這作為對女教授的抗議。班上四十多位學生有二十多人也響應利蒂希亞•蔡的呼籲,學她那樣脫至剩下內衣,聽她發表論文,整件事也在「臉書/面書」直播,引來熱烈的討論。
事後,該名女教授不敢再批評學生的衣著打扮,她只是說:「我不會告訴我的學生應該穿什麼,我也不會用服裝來定義一個人,我只是希望他們反思,並做出自己的決定。」------這便是解釋什麼是「女性身體女性自主」的最佳例子:一個女性想穿成怎樣是她的絶對自由,她想穿得保守密實又行,想穿得性感暴露也行,不分場合,不分時間,也完全由她自己決定,其它人無權干涉,連批評或指責也不可以,因為這便等於侵犯女性的身體自主權,歧視女性。
「這位女教授也算聰明,如果她再說這位學生的衣著有任何不是,只怕學生會脫去胸圍,解放乳頭;若再說多一句,學生就連內褲也不穿,像原始人那樣全裸來抗議。」 標 嘆息地說。「現在西方的女性主義真是愈來愈瘋狂,愈來愈失控。結果教導出這些任性妄為,不尊重別人也不尊重自己的女性出來,真是『無眼睇』了。」
「但她無錯哦?女性不是有權決定自己的打扮嗎?她想穿成怎樣不是她自己的個人自由嗎?」
「像你這樣說,莫說赤膊上身,即使是全裸也不應禁止了吧?」 標 說。「一個女性若想在大學發表論文的時候,甚至是公眾地方全裸,她也有權這樣做吧?反正她沒有強迫其它人跟她做,她全裸也沒有傷害到任何人,是嗎?」
「其實……的確是這樣的,」 民 答道。「只要沒有傷害其它人,不是應該有權做這些事情嗎?我不明白為何要禁止。其實不單裸體,連性行為也一樣,性根本是自然不過的事情,卻偏偏有諸多禁忌。好比婚前性行為,幾乎每個宗教都大力譴責,其實婚前或婚後又有什麼不同?只要大家也是成年人,大家也同意,再做好避孕措施,沒有感染性病或意外懷孕,便沒有傷害任何人,沒有任何問題了。好像『摩梭人』那樣,這民族裡的女性不必結婚後才能和男性進行性行為,她們甚至能與不同男性性交生下子女,也不會遭受任何批評或責難,社會和家庭也沒有受到影響,實在不明白為何要禁止。唉,現在西方社會已愈來愈接受女性追求性自由,接受女性展示自己的身體,甚至容許她們學男性那樣赤膊上身,十分開放和進步,反觀我們亞洲人還當這些行為是犯罪,視為有傷風化的變態行為,與西方相比實在太保守,太過落伍了。」
「因為這真是有害,」 標 說。「這對個人也許沒有什麼大不了,然而對社會卻會造成傷害,而且非常深遠。我們亞洲在身體裸露和性行為方面較西方保守,其實才是更好的。」
「為什麼?」
「這個有機會再討論吧, 因為時間不夠了,」 標 看了看手機的時間後說。「總之男女之間有很大差異,最好多加留意。不說什麼,如果你是女子,我便不會單獨和你上課,會以其它方式教你了。始終我已有老婆,經常與一個單身女子見面不太適當。」
「有什麼所謂?你又不是想有婚外情,只是和朋友談論靈性事情罷了。」 民 覺得 標 對性別的看法太過保守,太過敏感了。
「為避免不必要的誤會,也是小心點好。」 標 說。「『基督宗教』和幾乎所有上千年歷史的傳統一樣,都有清楚明確的男女有別教條,今天這些教條都顯得落伍保守,毫不合理,然而它們卻有助建立穩定的社會秩序,最重要是可約束我們不致過於墮落。如果完全廢除男女有別的傳統制度或規範,接受現在很多人所認為的男女毫無差異,在每一方面都要完全平等的所謂進步思想,把人性裡的黑暗一面完全釋放,這個世界會很快墮落為完全混亂、可怕之極的人間地獄,一如《聖經》裡面的罪惡之城『所多瑪』(英語:Sodom)和『蛾摩拉』(英語:Gomorrah)那樣,現在西方社會的淫亂瘋狂情況便愈來愈像這兩個城市,相信最後的結局也會一樣。」
「你是基督徒嗎?」 民 忍不住問道。「為何你幫『基督宗教』說這麼多好話的?」
「我不是基督徒,」 標 解釋說。「我也不相信『基督宗教』的神學理論,不過我覺得『基督宗教』裡眾多對個人、家庭和社會的規範和戒律也很有用,好比有關男女要有不同行為的章節,或是耶和華向摩西頒布,影響深遠的『十誡』(英語:Ten Commandments),也有助我們建立一個秩序井然的文明社會,所以我現在仍不時會翻看《聖經》,學習如何為人丈夫和父親。」
「我覺得《聖經》裡的規範或戒律,很多在今天已不適用,就算不遵守也不會有什麼大問題。」 民 說他其實覺得《聖經》應該要由重新編輯或大幅重寫。正如羅馬利亞的德國裔女神學家伊麗莎白•舒斯勒•菲奧倫薩(德語:Elisabeth Schüssler Fiorenza,1938年~)所說,《聖經》裡的經文凡是有利婦女解放的,都可以留下,而大部份《聖經》內容都是父權意識的產物,對婦女造成嚴重欺壓,因此都必須要删除,以古代女性所寫,並肯定女性價值的著作補充,這樣便可以得到一本更平等大愛、更尊重女性、更符合科學、更合情合理、更適合今天的「全新聖經」了。
「這其實已有人作出類似的嘗試了。」 標 說。
十九世紀的美國女作家、社會行動者兼女性運動領袖伊麗莎白•凱迪•斯坦頓(英語:Elizabeth Cady Stanton,1815年~1902年),在爭取女性權益的過程中,她看見當時西方女性地位不如男性的情況,與「基督宗教」的教義所代表的父權意識有密切關係,例如當她爭取婦女投票權時,很大的反對壓力便是宗教團體。這些阻礙令斯坦頓明白,要改變西方文化歧視女性的思想,唯一的方法只有重新詮釋《聖經》內容,揭示它的父權色彩,以及它違反神意的地方。於是斯坦頓便和同伴合作,經過千辛苦萬而完成了以女性角度批評《聖經》內容的驚世著作:《婦女聖經》(英語:《 The Woman's Bible 》,共分上下册,在1895年和1898年出版)。
這本石破天驚的《婦女聖經》質疑傳統《聖經》對女性的看法,此書對傳統《聖經》提出兩項嚴厲批評:
一:傳統《聖經》並非性別中立, 是壓迫女性的政治工具。
二:傳統《聖經》不能表達或反映上帝的真相。
由於《婦女聖經》內容激進,偏離傳統「基督宗教」太遠,因此毫不例外被大部份基督徒拒絶, 因此現在很少人知道有本這樣的書(除了研究神學的人外)。
「唉,這個宗教實在太過保守固執,不願接受新思維,完全和今天的社會格格不入,」 民 聽完後不禁嘆氣道。「這樣的宗教應該要被時代所淘汰才對。」
標 笑說。「聽你所說,你現在已完全拒絶『基督宗教』了,那你還有沒有基督徒的朋友?」
「那也有一些,我小時最好的朋友便是基督徒,可惜後來因宗教關係疏遠了。」
民 這個昔日的好友叫 黃富楊 。 黃富楊 是 民 住在公屋時的鄰居,他是個好學、成績優良的聰明男孩,因為大家也喜歡閱讀, 民 和他十分投契。 黃富楊 與 民 一樣,在小學時已成為基督徒,當 民 升上中學,對這宗教產生懷疑,開始找尋其它信仰時, 黃富楊 的信念愈加堅固,他多次叫 民 不要對神動搖,要有信心。然而 民 實在無法欺騙自己,要自己相信這套處處漏洞,矛盾重重,還充滿偏見和歧視的宗教,這與相信地球只有數萬或數十萬年的歷史,火山爆發和地震是神的怒火所致,無視眾多地質學的證據有何分別?
事實上, 黃富楊 真的相信地球的歷史並不是很長,是神在距今不過數十萬年前創造出來,人類甚至曾和恐龍一起生活過。現在的科學說地球有數十億年的歷史,恐龍活在比人類早數千萬年前的時代,都是騙人的謊言,因為它們違返了《聖經》的道理----- 民 卻覺得科學說的是真,《聖經》才是假的,因為《聖經》說的很多都只是神話或比喻罷了,一如古代中國的盤古創造世界和女媧造人的故事那樣,豈能信以為真?
知道 民 已對「基督宗教」失去信心後, 黃富楊 便開始與他疏遠。後來 黃富楊 以優良的成績考入大學,畢業後加入教會機構工作,在教會裡認識了一女子,婚後生了一女一子,全家都受洗成為教徒,每星期也出席教會的活動。 民 好幾次約他出來聚舊, 黃富楊 每次都以要處理教會事務而拒絶,一個昔日好友,便因信仰不同而變為陌路人。 民 常難過地想:難道宗教真是要互相排斥?難道大家的信仰不同,便真是無法再做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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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說他現在已無法再相信「基督宗教」的神,不過他仍然對這宗教裡的耶穌深懷好感。只是,耶穌究竟是個怎樣的人?
在香港科幻小說作家衞斯理(倪匡,原名:倪聰,1935年~2022年)所寫的小說《頭髮》(1978年出版)裡,提到地球人其實是某星球外星人在實驗室用無性生殖方式複製出來的實驗品。因為品質低劣,犯上作亂,被取消智力後,集體遣送而來地球。
而穆罕默德、釋迦牟尼(佛陀)、耶穌、李耳(老子)這四位宗教聖人,其實都是外星人,他們之間更是互相認識。這四人在不同時間來到地球,目的是為了拯救地球人類,向世人闡揚可以回去外星球的訊息------如果真是如此的話, 民 最想知道的是耶穌,最想知道這個救世主告訴世人的是什麼道理。
民 對《聖經》裡所記載的耶穌半信半疑,因為《聖經》裡面對耶穌的記載,全都在耶穌死後幾十年才被人落筆記下,而且在耶穌那個年代,像他那樣的故事實在不少。
好比說有名偉大的救世主,他是神的兒子,為處女所生,誕生在冬至(冬至是北半球白天最短,黑夜最長的一天,在每年的12月21日至12月23日之間,對於古代北半球的民族而言,冬至是非常重要的一天,必會重大紀念)或前後數天,被十多位信徒所圍繞,這個救世主最後犠牲自己,死後又復活等等……當時不少宗教派或文化都有類似的故事。
例如一個是提亞納的阿波羅尼烏斯素(英語:Apollonius of Tyana,公元15年~公元100年),這個阿波羅尼烏斯素是名哲學家,也是當時一位很受歡迎的宗教領袖。他若與耶穌同時,卻更年輕,在各方面也比耶穌成熟。史書記載阿波羅尼烏斯素不單宣揚慈善,更能創造奇蹟,例如驅除惡魔、使死人再生等等,而且他也能夠死而復活,因此很多人都把他與耶穌作為比較。
很多基督徒對《聖經》裡所說的深信不懷疑,認為句句屬實。然而現代研究《聖經》的學者都同意:《聖經》並不是由一人所寫,而是一部集合多人共同協力才完成的作品,有不同的來源,不論是文字風格、所使用的方言、對角色的描述、甚至是對上帝的概念都非常不同,再加上歷代而來零星、隨興的修改,導致整本《聖經》內容前後矛盾,經常重複,而且不合邏輯之處甚多。
伊朗裔美國藉教授雷薩•阿斯蘭(英語:Reza Aslan,1972年~)小時跟隨家庭信奉「伊斯蘭教」,移民美國後改信「基督宗教」,在研究《聖經》後,發現《聖經》錯處和矛盾之處甚多,之後放棄「基督宗教」了。
雷薩•阿斯蘭的著作《造神:人類探索信仰與宗教的歷史》(英語:《 God:A Human History 》,2017年出版)裡指出數個世紀以來,學者已發現以色列人在《聖經》裡敬拜過兩位不同的神祇,這兩位神衹有不同的名稱、來歷與特徵。
一個是著名的耶和華(英語:Jehovah、Yehovah、Yehowah等等),另一個名為埃爾(英語:El)或伊羅興(英語:Elohim,El的複數),埃爾是當時「迦南」地區多神信仰的至高主神,經常以公牛或小牛的樣貌出現。
早期的以色列人和其它民族一樣信仰多神,包括埃爾,後來以色列人相信了來自「米甸地」(英語:The Land of Midian,迦南以南的廣闊沙漠地帶)的耶和華,最後慢慢把這兩神合併,成為只有一神的信仰,不過現在我們仍能在《聖經》看到世界不只一神的蛛絲馬跡,例如在「創世記」的第一章第二十六節裡說的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接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以及「出埃及記」的第十五章第十一節裡的 「耶和華啊,眾神之中,誰能像你?誰能像你-----至聖至榮,可頌可畏,施行奇事?」等等。
即使《聖經》的作者能夠把兩位神祇合而為一,「舊約」裡的上帝與「新約」裡所描述的耶穌之間的鴻溝便難以調和。既然上帝與耶穌是「三位一體」,那應該是同一神吧?偏偏卻像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存在,一個凶殘好戰,一個是仁慈和平,叫人無所適從。
《聖經》裡對耶穌的記載也是矛盾重重,例如有關耶穌的族譜,不同福音便有不同的記載。例如若根據「馬太福音」(英語:Gospel of Matthew)所說,由亞當至耶穌共有六十一代,然而若根據「路加福音」(英語:Gospel of Luke)的話,由亞當至耶穌便有七十六代------相差了十五代之多,這可不是小小的錯失了。
耶穌被釘十字架的經過,在「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也有記載,然而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他有何感覺?兩篇福音的說法也非常不同。
「馬太福音」裡耶穌說的是「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為什麼離棄我?」而「路加福音」裡耶穌說的卻是「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面對死亡時,兩個福音裡的耶穌有著完全不同的態度,這是什麼一回事呢?就連耶穌被釘十字架後三天復活,被人發現的過程,不同的福音也有很大出入,究竟何真何假?
耶穌的祖先有多少代,復活的經過如何,有沒有他的「聖包皮」留下,甚至他的身份究竟是神,地球人或是外星人, 民 也不在乎,他在乎的是耶穌所說的話,他要向世人傳遞的道理。
雖然「新約」裡對耶穌的記載大多數給人的感覺良好,好比叫人要寬恕別人,不是七次,而是七十個七次、要愛自己的敵人、誰沒有罪的,可以先用石頭打死那個妓女等等,都顯出耶穌這人的品格何其崇高,不過「新約」裡也有記載耶穌咀咒無花果樹等愚蠢和難以理解的行為, 民 很難相信,一個全人類的救世主怎會做出這樣的事(無花果樹不在那時結果,難道又是樹木的錯?)?
不止如此,在「路加福音」的第十四章二十五至二十六節,更有令人不解的文字------「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做我的門徒。』」這段經文的「愛我勝過愛」原文其實是「恨」,耶穌真正意思是說一個人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做耶穌的門徒。為什麼耶穌叫我們愛人,卻又要叫我們恨人?還要恨最親密的家人?如果這只是比喻,耶穌是比喻些什麼?
如果耶穌自己親筆寫下他的訊息便好了,這便可以解開很多謎團,例如這個世界真是由上帝所創造嗎?上帝如果是仁慈和充滿愛心,為何要創造出一個弱肉強食的殘酷世界(如果這是因為人類墮落的話,那關動物什麼事?為何人類犯錯要累及可憐的動物?實在沒有道理可言)?如果寬恕是美德,為何上帝不寬恕小孩和動物?要他們/牠們飽受這麼多苦難?為何上帝要以耶穌被釘上十字架而死的殘酷方式來為世人贖罪?耶穌在這件事上和天使一樣有自由意志嗎?他甘心如此的嗎?
「耶穌這傢伙我們留待最後再說吧。我讀的中學是『天主教』辦的學校,因此讀預科時也想過以『天主教』為信仰,然而到了大學便放棄這念頭了。」 標 說,然後把咖啡一飲而盡,收起Ipad電腦,一如以往在手機的備忘錄記下這堂的重點。
「 因為太多不合理的教條?」 民 問道。
「是,隨了你所說的『自由意志』等等問題外,這宗教的神學教條還有一個很大的矛盾。」記錄完後, 標 回答道。
「什麼矛盾?」
「這是我們下一堂課的主題,你不妨想想。」
「好的,謝謝你。這課真是討論得很痛快。」
「假期好好休息吧,之後又要努力工作,做個稱職的樓奴哦。」
「唉,一想到要工作,情緒便很低落。」
「心情差也要面對,好啦,我也要走了。」 標 戴上眼鏡,和 民 一起走出快餐店外,兩人準備各自回家時, 標 突然想起一件事,他問 民 有沒有玩過什麼棋類遊戲?
民 說小時玩過很多不同的棋:飛行棋、鬥獸棋、波子棋、中國象棋等等。
「你曉玩中國象棋便好極,下次我們便來進行幾場棋賽吧?」 標 說棋賽與下次上課的內容很有關係,叫 民 預備一下。
#20#
第二天是復活節星期日,中午 民 在家裡吃完咖哩飯(配上雞肉和豬肉),洗好碗筷,把洗完的衣服以電熨斗熨好,放入衣櫃,完成了家務後,便以手機觀看未看完的動畫電影《埃及王子》。
看完《埃及王子》。後, 民 仍意猶未盡,拿出在多年前所購買,同是根據「出埃及記」的內容製作,在1956年上映的史詩式美國真人電影《十誡》(英語:《 The Ten Commandments 》)的VCD影碟,放入影碟機,以電視機播放觀看( 民 喜歡以家裡的大電視機觀看電影,這比用手機或電腦更好看,不單畫面更大、音響更清晰,還能更為專心)。
《十誡》電影導演是美國人西素•賓特•迪密爾(英語:Cecil Blount DeMille,1881年~1959年),扮演摩西的男主角是美國男演員查爾登•希士頓(英語:Charlton Heston,原名:約翰•查爾斯•卡特(英語:John Charles Carter),1923年~2008年),這電影轟動一時,票房驚人,即使到了2010年代,若把通脹計算在內的話,它仍是全世界最高票房電影的十名之內。
電影《十誡》和《埃及王子》的劇情大致相同-------當埃及的「法老」(英語:Pharaoh,古埃及的君王)見到耶和華降下的災難,知道這個神的強大力量後,不得不答應讓以色列人離開。然而在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到達紅海沿岸時,法老反悔,率領大軍趕來。在這個危急關頭,耶和華從天降下火柱,阻擋埃及軍隊,並指示摩西分開紅海,讓以色列人能在海床上步行,穿過紅海到達對岸。
當以色列人差不多全部渡過紅海時,火柱突然消失,埃及大軍急忙跟隨以色到人其後,就在以色列人全部平安上岸後,分開的海水再度合併,埃及的軍隊全軍覆沒。
在耶和華的大能下,以色列人終於成功逃離埃及,能夠有一個新的開始了,可憐的是那些埃及士兵。埃及的法老本已答應讓摩西帶領以色列人離開的,然而他卻事後反悔,發動軍隊出戰,這些軍人別無選擇,最後活活被巨浪淹死。
民 對這些埃及士兵非常同情。埃及法老要追殺以色列人,士兵無法不服從命令行事,可說是毫無選擇,違抗君主之令會被處死,追殺以色列人也是要死,怎也難逃一死。可以說,若你是當時埃及的長子或士兵,不幸悲慘的命運便已注定,無從改變,毫不公平。
為了要幫以色列人離開,便要成千上萬的埃及人死亡,難道除了使用如此血腥暴力的手段,便沒有其它方法了?若說因為以色列人服從神,所以得到神的保佑,那一個人出生是以色列人或埃及人,又何嘗不是由這個全能的神的安排和決定?這個神好像由一開始,便已放棄了埃及人這民族。若說因為埃及法老不服從神,因此要遭受如此災難,埃及人的小孩和士兵又怎說?他們即使同情以色列人,當他們的國王要一意孤行,他們又可以做些什麼?難道要這些士兵推翻他們的國王?要這些小孩違抗他們的父母?誰來同情憐憫這些不幸的人?誰會對他們伸出同情之手?沒有,連號稱全知全能,創造出這些埃及士兵和小孩的神也沒有。
#21#
這個神的起源地中東(西亞),從古至今戰亂頻繁,幾乎沒有一天安寧。生活在當地的以色列人、阿拉伯人、以及是遍及世界各地的基督徒也好,大家都說相信同一個神,卻不單沒有相親相愛,反而以神的名義而鬥過你死我活,大開殺戒,把敵方滅絶才至死方休。
也許,不能怪這些教徒這麼暴力,因為連他們的神也是這樣,教徒只是以神為榜樣罷了。
不止人類社會,連這個神創造出來的自然世界,也充滿鮮血和殺戮。獅子為了生存,必須要獵殺羚羊或其它動物為生。若獅子獵殺成功,羚羊便要死;獅子獵殺失敗的話,羚羊可以活下去,獅子卻要餓死------整個世界的生命,便是建立在這種「不是你死,便是我亡」的基礎上,為了生存,必須要以其它生命的死亡作為代價,別無它法。
民 再想起耶穌。耶穌與西方哲學史上很有名的哲學家:蘇格拉底一樣,都沒有留下自己親筆撰寫的著作,我們對他們的認識,都是根據他們的信徒或學生所寫的文字而得知,無數歷史學家都耗盡畢身精力,便是要找出這兩人究竟說過什麼,提倡什麼道理。
對於哲學家蘇格拉底, 民 的興趣不大,他想知道的是耶穌,在所有宗教的聖人當中, 民 最尊敬的便是他。可以肯定的是,耶穌必定說了一些極其顛覆性的道理,令當時的人難以接受,才會被人上釘上十字架的。然而看《聖經》,卻實在不覺得有他說的話有什麼「危險性」,實在不至於被人迫害至死。
或是,是耶穌那些震驚世人的道理太過離經叛道,太令人害怕,因此已被後人,已被教會刪除或更改得面目全非,再不被後世所知?
耶穌究竟向世人說出了什麼道理?他與創造這個世界的上帝有何關係?他真是上帝派來拯救世人的嗎?如果是的話,這個上帝的本性是否暴力血腥的愛好者,因此才要犠牲耶穌來拯救世人?耶穌對這有不滿嗎?
無論如何, 井富民 難以相信《聖經》所記載的什麼上帝,是個仁慈的善神,例不如說祂是個暴力的惡神。如 巫哲標 所說,這神號稱完美至善,不過祂所創造之物,無論是由天使墮落而變成的魔鬼,或是偷吃禁果而有了原罪的人類,都是毫不完美,祂所造的這個世界更有極多問題,實在難以相信造出這一切的神是全知全能,至善至美。說祂充滿缺陷,能力有限,性格黑暗邪惡,充滿歧視和偏見(特別是對待女性),殘暴好戰,好像還更為貼切似的。
難道,創造這個世界的,根本不是什麼完美至善的神,而是一個充滿缺陷的邪惡之魔?
- 2024-06-09 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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